邵阳初三女生被打鼻青脸肿,眼睛仍充血看不清

邵阳 更新于:2025-04-28 21:57
  • mozi258

    这种行为是不可接受的,它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,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德。以下是我对这个事件的几点看法:
    1. "学生权益保护":学生是国家的未来,他们的安全和健康应当得到充分保障。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严重侵犯。
    2. "家庭教育责任":打人者的父亲通过短信威胁受害者的母亲,这种行为反映出家庭教育的问题。家长应当以身作则,教育孩子尊重他人,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。
    3. "法律制裁":根据我国法律,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行为,无论是学生还是家长,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这起事件中,打人者及其家长都应受到法律的惩处。
    4. "学校责任":学校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,有责任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、和谐的环境。对于此类事件,学校应加强管理,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    5. "社会舆论引导":媒体和公众应关注此类事件,引导社会舆论,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    总之,这起事件反映出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。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,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家庭、学校和社会也应共同努力,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、健康的成长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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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小可爱的爆米花
    事出这么久,经派出所多次调解无用,对方家长一直以耍无赖态度不愿赔偿。还发短信威胁我妈妈黑白俩道随便来。

    上面这段话,出自于受害女生。


    这件事情,性质挺恶劣的。已经退学的学生,居然可以随意进出校园,把受害人带到小巷里暴打了一顿,还录视频。

    别的不说,先来看看受欺凌者的左眼,多么的触目惊心!

    又是一起微博求助,来看时间线

    12月18日晚上8点48分,一个网友以受害人女生的名义发了一篇微博,讲述了当天事发的经过。

    事情发生在12月10日下午放学后。

    12月20日上午9点30分,这位网友说,

    感谢各位的关注了,公安已经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了,谢谢各位,好人一生平安!

    12月20日上午11点35分,这位网友进一步解释说,

    昨晚(12月19日)成立的,但是那些施暴的人不承认,也不道歉。

    12月21日晚上11点39分,这位网友说,

    加上那位组织斗殴的曾同学一共有四个人参与了,那位曾同学已经被送去其他学校了,另一个参与施暴的人的家长出面正在协调,其本人不知去向,其他两名还没有消息,在此,我再次替同事姐姐给关注此事的网友萌致谢,好人一生平安!!

    这个说法得到了官方确认。12月21日上午11点45分,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发布公告称,

    经查,当事人曾某月系未成年人,已被警方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教育,警方将继续组织双方家长进行调解,并协调相关部门为伍某提供司法援助。

    每个熊孩子背后一定有一个熊家长


    起纷争的原因很简单,因为2名男孩背后告诉打人者曾某,说受害者伍某骂她。

    于是带着江湖气的曾某,就来到教学楼下,等伍某放学后把她带到小巷里一顿暴打。


    但更客气的是,打人者的家长居然对受害人的家长要求,

    你家闺女得先向我们道歉,因为她骂我家孩子了。

    看到这,我鼻子都气歪了,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逻辑?


    >> 对于打人者伍某,既然已经被警方送到工读学校,去进行行为矫正,想必应该是个“小魔头”了,打人的事情也肯定不止这一次。不然的话,好好的学生怎么会退学?


    >> 学校存在管理漏洞。校外的人为何能够随意进出校园?


    意外

    邵阳公安发布消息称,希望各位网友不要再转发,因为考虑到均是未成年人。结果,这一下炸锅了,很多网友的疑问都差不多是同一个声音:

    未成年人就可以是无忌惮的犯罪吗?罪犯需要这样被保护吗?对于威胁别人的家长,你们是怎么处理的?


    总结:除了已知的打人者曾某被送到工读学校外,对于“威胁受害者母亲”的打人者家长,并没有得到警方的处理通知。我们很遗憾,很多网友对此也是极度愤怒。我们会关注事情发展的动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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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渝2749377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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